
您是否曾想過,如果有一天我們的身體機能出現障礙,生活會變成什麼模樣?上下樓梯、搭乘公車、閱讀資訊…這些對一般人來說稀鬆平常的事情,對身心障礙者來說卻可能是重重關卡。CRPD(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)的出現,就是為了打破這些障礙,讓每個人都能平等參與社會。
- CRPD:從「施捨」到「權利」的典範轉移
過去,社會對待身心障礙者的態度多半停留在「同情」和「施捨」,認為他們是需要被照顧的弱勢群體。然而,CRPD強調身心障礙者並非「慈善」的對象,而是擁有完整權利的「個體」。他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活,參與社會的各個層面,而非被動地接受安排。
- CRPD的核心內涵:尊重、平等、參與
- 尊重差異,消除歧視:每個人都是獨特的,不論身心狀況如何,都應受到尊重。CRPD禁止任何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,確保身心障礙者在教育、就業、醫療等方面享有平等機會。
- 合理調整,促進平等參與:社會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調整,讓身心障礙者能夠充分參與。這包括無障礙設施的建置、資訊科技的易讀性、以及提供合理的協助與服務。
- 自主決定,實現自我:CRPD強調身心障礙者有權利為自己做決定,包括居住環境、教育選擇、醫療方式等。這意味著,他們不再是被動的接受者,而是能夠掌握自己人生的主人。
- 台灣的努力與挑戰:從法制到實踐
台灣在2014年通過了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」,將CRPD的精神納入國內法規。這代表著台灣承諾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,並朝向更平等、共融的社會邁進。近年來,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努力:
- 無障礙環境的改善:公共交通工具、建築物、人行道等設施的無障礙程度不斷提升,讓身心障礙者更能自由行動。
- 教育與就業機會的擴大:特殊教育的發展、身心障礙者就業保障的推動,讓他們有更多機會學習與貢獻。
- 社會大眾意識的提升:透過宣導與教育,越來越多民眾認識到身心障礙者的權利,並願意給予支持與協助。
- 然而,挑戰依然存在:
- 無障礙環境仍有不足:部分地區的無障礙設施仍不夠完善,資訊科技的易讀性也有待加強。
- 社會觀念仍需轉變:雖然歧視的情況減少,但隱性的偏見仍可能存在,影響身心障礙者的參與。
- 政策執行與資源分配的挑戰:CRPD的落實需要跨部門的合作與資源的投入,仍有許多細節需要努力。
💡教點想說:讓我們攜手同行,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落實CRPD精神的平等共融社會,讓每個人,不論身心狀況如何,都能夠自在生活、發揮潛能。
參考資料:
1.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Y0000064
2.https://epaper.ntuh.gov.tw/health/201911/story_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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